本文作者:访客

保洁横穿跑道被撞晕事件,责任归属引热议

访客 2025-10-30 16:05:24 2621 抢沙发
近日发生一起事故,保洁人员在横穿跑道时被起跑的学生撞晕,关于责任归属问题引起广泛关注,事故责任尚未明确,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分析,对于此类事件,应明确跑道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教育,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于受害者,应及时给予关注和帮助。
近期,广东肇庆一中学田径锦标赛赛前试场期间,一名保洁人员横穿跑道时被起跑学生撞倒晕厥。事件引发公众对校园活动安全责任划分与侵权赔偿标准的讨论。下面小编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保洁横穿跑道被起跑学生撞晕,责任该由谁承担?

  此类事件的责任划分需结合行为人的过错程度、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及学校的管理义务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1. 保洁人员的过错与责任

  保洁人员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横穿跑道时负有“注意义务”——需观察跑道使用情况,避免与运动人员发生碰撞。

  其未尽到基本注意义务(未观察跑道是否有人、未选择安全路径),则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

  广东肇庆事件中,体育场工作人员称“保洁可能没注意”,其确实存在疏忽,则需承担部分责任。

  但保洁因执行紧急清洁任务(清理突发污渍)而横穿跑道,且已采取合理避让措施(挥手示意),则过错程度可能减轻。

  2. 学生的过错与责任

  学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运动中的安全隐患具有一定认知能力。起跑时,学生应预见到跑道可能有人员活动,需保持合理速度并观察周围环境。

  学生因全神贯注跑步而未注意保洁人员,导致碰撞,则存在“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学生的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学生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则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3. 学校的管理义务与责任

  学校作为场地管理者,对在校人员(包括学生、工作人员、访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具体包括事前预防,如设置警示标识、划分活动区域(禁止非运动人员进入跑道)、通过广播提醒注意安全;事中管理,在比赛或训练期间安排教师或安保人员维持秩序;事后救助,及时联系医务人员、协助送医。学校未尽到上述义务,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操场上撞到人怎么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需注意的是,赔偿需以“实际发生”且“必要合理”为前提。

  赔偿主体通常包括直接侵权人(学生或其监护人)、学校及其他可能有过错的第三方(如保洁所属的物业公司)。各方按责任比例分担赔偿金额。

  事故发生后,受害方可先与侵权方、学校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仍无法解决的,可向法院起诉。

  诉讼中,法院将根据证据(监控视频、医疗记录、证人证言)认定责任比例,并委托鉴定机构评估损失金额(伤残等级、后续治疗费),最终确定赔偿数额。

  学校能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不承担责任。受害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可减轻侵权方责任。

学校操场撞人赔偿 保洁横穿跑道被起跑学生撞晕 损害赔偿责任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njlsrc.cn/law/1993.html发布于 2025-10-30 16:05:24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武汉律师网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阅读
分享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验证码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2621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