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姑姑分得540平房子仍霸占侄女房子近10年,该行为是否违法?

访客 2025-08-21 15:58:33 17287
姑姑分得540平房子后仍霸占侄女的房子近10年,这种行为可能涉及违法行为,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细节来判断,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行为存在侵占他人财产的可能性,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近日,河南郑州小王与姑姑的房产纠纷引发社会关注。姑姑一家在已分得541.2平方米安置房的情况下,仍非法占据小王名下拆迁房近十年,甚至撕毁调解协议、拒绝搬离。下面小编将从法律定性、立案标准、救济途径三个维度,系统解析此类行为的法律责任。

姑姑分得540平房子仍霸占侄女房子近10年,该行为是否违法?

  姑姑的行为构成民事侵权与刑事犯罪的竞合,需承担双重法律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产权人有权请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原物。

  小王通过拆迁政策合法取得房产,村委会的证明与产权登记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认定其所有权。

  姑姑虽以“照顾奶奶”为由入住,但奶奶去世后其占有基础已丧失,且在已分得人均90平方米安置房的情况下,继续占有侄女房产构成无权占有。

  姑姑的行为同时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存在违法行为,即未经许可持续占有他人房产;

  造成损害后果,小王被迫租房十年,产生租金损失与精神损害;

  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小王有权要求姑姑返还房屋,并主张房屋占用费、租金损失等赔偿。

  从刑事犯罪角度,姑姑的行为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侵占罪。

  该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

  本案中,姑姑虽非直接代管房产,但其长期占有行为已超出临时使用范畴,且在村委会调解、媒体介入后仍拒绝搬离,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故意。

  当房屋价值经评估达到当地“数额较大”标准,公安机关可立案侦查。

非法侵占房产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未单独设立“非法侵占房产罪”,相关行为主要依据侵占罪追究责任。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包含三方面核心要件:

  1. 主体要件

  行为人需与被害人存在特定关系,包括代为保管人、遗忘物拾得人或埋藏物发现人。亲属间侵占房产虽无明确例外规定,但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量亲属关系亲疏、占有状态持续时间等因素。

  行为人以欺骗手段取得房产控制权,则可能构成诈骗罪而非侵占罪。

  2. 客观要件

  需同时满足“非法占有”与“拒不退还”两个条件。

  非法占有表现为将他人房产用于出租、自住或改造等排他性使用行为;拒不退还则要求行为人在权利人主张返还后,仍通过撕毁协议、言语威胁等方式明确拒绝。

  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会审查调解记录、短信往来等证据,判断行为人是否存在退还意愿。

  3. 数额与情节要件

  侵占罪属于数额犯,各地司法机关通常以一万元至十万元作为“数额较大”标准。房产价值需按评估基准日市场价计算,房屋面积较大或位于核心地段,极易达到立案标准。

  行为人采用暴力手段阻碍权利人行使物权,或造成房屋严重损毁,可能构成“其他严重情节”,即使未达数额标准亦可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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