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讨薪有误工费和交通费吗
在我们经历讨薪的过程时,通常是不存在所谓“误工费”这一说法的。
要是因为讨薪这件事,使得劳动者没有办法正常去工作,进而产生了收入方面的损失,那么在这种特定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据具体的情形来申请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所导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说到交通费,当劳动者为了讨薪而产生了合理的交通费用,并且能够提供像车票这类的相关凭证,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来承担这部分费用的。
不过大家要留意,这里所说的费用必须是必要的,同时也是合理的支出,并不是所有的交通费用都能够得到支持。
总的来说,讨薪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把劳动者应得的劳动报酬追回来,而对于误工费和交通费的主张,一定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确定,不能随意提出要求。
二、讨薪过程中还能主张哪些赔偿
讨薪过程中,除应得工资外,还可主张多项赔偿:
1.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赔偿金:若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经责令仍不支付,需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标准是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
3.逾期支付利息:虽法律对此无明确统一规定,但部分地区支持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逾期支付工资利息的主张,标准参照同期贷款利率。
4.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具体赔偿主张需依实际情况及证据确定。
三、讨薪时未签合同能获哪些赔偿
若讨薪时未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您可获以下赔偿:
首先,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合同,您可主张每月二倍工资差额。比如工作四个月,单位需额外支付三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其次,未签合同并不影响您讨回劳动报酬,单位应足额支付您应得工资。
再者,若因未签合同被迫离职,还可能获经济补偿。工作每满一年,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最后,单位还需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
需注意,您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维权。
在讨薪过程中,误工费与交通费的主张虽需依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但它们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面。比如,若讨薪引发的纠纷升级,涉及更复杂的劳动权益问题,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等,又该如何应对呢?这些都是劳动者在追讨薪资时可能遇到的棘手情况。如果您在讨薪过程中,对误工费、交通费或其他劳动权益问题仍有疑问,不要彷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将为您提供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助力您顺利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