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播公司围猎初中辍学农村女孩,直播公司此类行为合法吗?
近期有直播公司被指控围猎初中辍学农村女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些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成为舆论焦点,针对这一问题,需要深入探讨直播行业的监管法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评估这些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规,应加强对直播行业的监管,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网络直播行业野蛮生长,部分MCN机构将目标锁定在农村辍学未成年群体,通过虚假承诺、身份冒用、高额违约金等手段诱导签约,形成一条从猎头挖掘到债务控制的黑色产业链。下面小编为您带来更多细节分析与解读。
直播公司围猎初中辍学农村女孩,直播公司此类行为合法吗?
直播公司针对未成年人的招募、签约及管理行为,已形成系统性违法链条。
1. 违反未成年人劳动保护规定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直播账号注册服务。
即便针对十六至十八周岁未成年人,亦需征得监护人书面同意。直播公司通过“借用成人身份信息”“伪造监护人授权”等方式规避监管,属于变相违法用工。
2. 构成欺诈性民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以虚假信息诱导签订合同构成欺诈。
直播公司常以“高保底”“流量扶持”等无法兑现的承诺吸引未成年人签约,同时通过“独家协议”设置高额违约金,利用未成年人认知局限形成实质性不平等条款。
此类合同因违反公平原则,可被认定为可撤销合同。
3. 涉嫌刑事犯罪风险
直播公司存在强迫劳动、性骚扰、非法拘禁等行为,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强迫劳动罪、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罪等条款。
部分机构诱导未成年人借贷整容、扣押身份证件等操作,更涉嫌诈骗罪与非法经营罪。
未成年人可以当主播吗?
未成年人能否成为主播,需从法律主体资格、平台规则及社会伦理三方面综合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十八条,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此类群体可自主签约,但需满足“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这一核心要件。对于未达此标准的未成年人,其签约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否则合同无效。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要求,平台为十六至十八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直播服务时,必须核验监护人书面同意文件。
实践中,部分直播公司通过“伪造签名”“口头授权”等方式绕过此环节,直接导致合同效力瑕疵。
即便获得监护人同意,未成年人直播内容亦需符合《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不得涉及暴力、色情、低俗等有害信息。平台应通过人脸识别、实时巡查等技术手段,动态监测直播内容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