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钓鱼触电身亡事件,家属索赔133万,法律如何判决?

访客 2025-11-06 15:59:19 13156 抢沙发
男子钓鱼时触碰高压线身亡,家属索赔133万,此事件涉及法律责任和赔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法院会考虑事故责任、高压线的安全设施、钓鱼者的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目前无法确定具体的判决结果,需等待相关司法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决。
近期,湖北谷城一男子在蓄水池钓鱼时鱼竿触碰高压线身亡,家属索赔133万,法院最终判决供电公司承担60%责任。下面小编将结合该案例,深入探讨此类案件的判决依据及无过错赔偿责任的含义。

男子钓鱼碰高压线身亡,家属索赔133万会怎么判?

  本案中,男子喻某才在未告知堂哥的情况下,到其承包经营的蓄水池钓鱼,鱼竿触及上空10KV高压电线后身亡。

  从法律适用来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等高度危险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无过错责任,但能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被侵权人对损害有重大过失的,可减轻经营者责任。

  本案中,供电公司作为高压线路经营者,从事高度危险活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喻某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当地生活,应知道高压线路的存在及危险性,却仍在高压线下垂钓,自身存在重大过失。

  同时,蓄水池管理者喻某兵在周边设有多处警示牌,已尽到安全告知义务;某乙村委会与该地块无管理义务。

  综合考虑侵权行为、因果关系、归责原则及损害后果等因素,法院酌定供电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喻某才自行承担40%的责任。

  经认定,喻某才死亡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6万余元,供电公司赔偿60%即63.6万余元,加上1万元精神抚慰金,共赔偿64.6万余元。

无过错赔偿责任是什么意思?

  无过错赔偿责任,是指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因果关系,就需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相对,过错责任原则要求受害人证明行为人存在过错,而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受害人无需证明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也不得以自己无过错为由主张责任减免。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应对特定物品、设施或活动所具危险一旦实现而造成的损害分担问题。

  高压供电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供电公司从事该活动,一旦造成他人损害,就应承担无过错责任。这是因为供电公司制造了危险来源,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这些危险,同时其从该活动中获得利益,根据正义要求,应负担责任。

  不过,无过错责任原则并非绝对,法律通常规定了一定的责任减免事由,如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过错等。

  本案件中,能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供电公司可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存在重大过失,可减轻供电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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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njlsrc.cn/law/2176.html发布于 2025-11-06 15: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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